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要求与原则一、现金内部控制要求(一)明确控制目标1、保证现金收支的合法合理性2、保证库存现金的安全完整3、保证现金收支核算记录的及时可靠(二)制定控制流程1、规定授予权限
部门或业务部门指派业务人员办理有关现金结算的经济业务,对于大宗或特殊的现金收支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人应专门审批
2、及时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由相关人员签字或盖章,作为收付现金的书面证明
审核原始凭证
会计部门收到有关现金收支业务原始凭证后,由会计主管人员进行审核,对于不符合规定的凭证,可拒不受理或补办手续
3、编制记账凭证
分管会计根据审核后的凭证,填制收款凭证或付款凭证
签章后通知办理现金收支事项
4、收付现金
出纳人员复核收付记账凭证及原始凭证,按凭证开列的金额收付现金
复核记账凭证,稽核人员或指定人员审查收款凭证及付款凭证
审核合格后,签章传递
5、登记账簿
出纳人员根据复核的收、付款凭证,登记库存现金日记账;分管会计人员根据审签合格的收、付凭证,登记相关明细账
6、盘点现金
出纳人员每日营业结束后,结出库存现金日记账的收支和余额,清点库存现金,互相核对
7、送存银行
对于超过库存现金限额的现金,由出纳登记,并及时送存银行
8、清查库存
定期由清查小组盘点库存现金,并同库存现金日记账余额进行核对
(三)确定控制点及其控制措施在货币资金的控制点及控制措施主要涉及以下7 个方面
第一、授权批准
业务的经办人员在办理现金收支业务,需得到上级领导的授权
业务员须在反应经济业务的原始凭证上签章,并经经办部门负责人审核原始凭证
会计主管审查现金收支原始凭证,主要审核原始凭证是否反映现金收支业务以保证出纳人员支付现金正确、合法
出纳人员复核现金收支记账凭证,按照凭证所列数额,收付现金,并在凭证上加盖“收讫”或“付讫”
稽核员复核现金收支记账及附原始凭证,并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