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贵州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登记表(试行)市(州):县(市、区):学校(盖章):班级:姓名:身份 证 号:学籍号:贵州省教育厅制填表说明1、此表在省教育厅下发的《贵州省普通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课程安排与管理指导意见(试行)》《贵州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试行) 》基础上,根据学生德、智、体、美、劳等方面,进行评价。将装入学生档案,学校必须据实填写。2、高中新课程改革方案课程设置涵盖8 个学习领域 15 个科目,各科目学分由必修学分、选修I学分、选修Ⅱ学分组成。三年中获得 116 个必修学分、 22 个选修I学分、 6 个选修Ⅱ学分,总学分达到 144(含)以上才达到我省普通高中毕业标准中的学分标准。3、《贵州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试行)》规定,学生可参加同一学科的多次考试,所以地理、 历史、物理、 化学、生物、政治、语文、数学、外语、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学科在学业水平考试等第栏中只登记最高的1 次等第。外语要在括号内注明是哪国语言。4、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社会实践、学校课程(选修学分Ⅱ)只填学分。5、基本素质中的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合作交流、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六项指标栏以3 年的表现综合评价,亦采用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个等第呈现,填写在相应栏内。6、个性特长简要描述个人在思想道德、学习能力、审美能力、兴趣、爱好等方面独特的、与众不同的特点和长处。7、突出表现与获奖情况主要填写个人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获得的奖励(市、州级以上),以及着作、小发明、小创造、专利等成果(经过专业评价机构认证)。学生基本信息姓名曾用名性别(照片)出生年月民族籍贯身份证号政治面貌就读学校高中入学年份学 籍 号联系电话家庭住址邮编个人简历自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学校学习,何时加入少先队、共青团证明人家庭 (父母或法定抚供养人)情况称呼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综合素质评价表(一)综合素质基本素质评价综合素质评价(基本素质加个性发展)评价结果一级指标二级指标评价结果(等第)高一高二高三总评道德品质“五爱”品质(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关心集体、团结互助爱护环境、节约资源公民素养自尊、自信、自强、自律、勤奋具有社会责任感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具有文明习惯学习能力学习态度端正,完成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