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学习周通知局机关各科室、下属各单位: 自 1 月 1 日起,《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省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条例》已开始施行,这是两部与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和职责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为进一步提高全局执法人员的业务技能水平,更新自身管理和执法理念,解决日常管理过程中碰到的各种问题,决定开展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学习周活动,现将具体计划说明如下: 一、学习周时间 2 月 2 日—8 日(一周)。 二、学习内容 《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省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条例》。 三、学习方法 以个人自学为主,各科室自行组织学习为辅。 四、学习要求 (一)全体人员要高度重视学习周活动,只有学习、掌握好这两部法律法规,才能确保在日常执法工作中依法行政,树立城市管理队伍良好形象。 (二)各科室要仔细抓好学习周计划的落实。要做到学习时间到位,人员到位,内容到位,效果到位,使学习成为本科室人员的自觉行为。 (三)学习周后,将组织开展《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知识闭卷考试,检查学习情况。考试结果纳入本年度科室和个人考核。 (四)学习周活动要与日常管理工作相结合,通过学习法律法规,打开新的工作思路,为推动我县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打下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