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度文库- 让每个人平等地提升自我1 软件使用过程中的注意事项*****************7月 23 日增加 *********************** 一、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建设用地项目备案,包括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和城市分批次建设用地,及省级人民政府授权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批准的村庄、集镇建设用地
因此,表一、表二中城市分批次建设用地的范围均包括省级人民政府授权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批准的村庄、集镇建设用地
如果设区的市、 自治州人民政府批准建设用地是按具体建设项目批准, 而不是按照批次方式批准的,一个具体建设项目即为一个批次,表一中的批次名称和批复文号填写具体建设项目的名称和批复文号
表二中,批次的名称、批复文号、面积等与具体建设项目名称、批准文号、面积等均一致
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 单独选址项目不涉及到使用集体建设用地, 因此,个别地方反映的 “应该在表一中 ‘批准供地情况’栏增加‘其他’栏,用于反映单独选址项目使用集体建设用地”的建议,我们未予采纳
二、对有的地方反映 “批次未发生供地的,导出上报的数据中应该包括该批次的未供地原因等信息”的要求, 我们对软件进行了小改动, 各省级国土部门注意通知市县的同志下载安装
安装完成后,表二的填报程序如下:百度文库- 让每个人平等地提升自我2 1、点击“备案表” ,选择“批准批次用地信息管理”,在出现的窗口中, 按照软件使用手册, 将所有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批次的基本信息录入,这样即构成了一个完整的批次库
2、按照软件使用手册,按季度建立分组,将该季度内发生供地的具体建设项目录入
3、在“建设用地项目”区空白处,点击鼠标右键,在弹出的右键菜单中选择“新建” ,则弹出批次库,检查批次库中显示为白色的批次 (即截至到该季度为止一宗地也没有供应的批次),选择该批次,则在“建设用地项目”区就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