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安反措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认真贯彻“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上级平安生产工作布置,消退引起事故的因素,控制人身及设备事故的发生, 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安措是指降低人身和设备平安风险的平安技术劳动庇护措施;反措是指防止发生人身和设备事故而制定的技术措施。 第三条安措、反措方案依据国家法律规矩、行业标准以及上级部门的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状况进行编制。 第四条公司应优先布置制定安、反措方案的技术计划,并落实所需的资金。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五条 总工程师负责安、反措管理的总体工作。 第六条 平安生产部负责安、反措方案的编制、资金的落实,执行状况的监督、考核和总结工作。 第七条 平安生产部各专业专工、平安员、各风场负责人负责相关安、反措方案的落实执行。 第三章安、反措方案的编制 第八条 各风场每年十一月 15 日前汇报本部门平安生产存在的问题,平安生产部组织有关人员分析、讨论制定出公司下一年度安、反措方案的所有项目及实施的技术计划初稿,报公司总工程师审批。 第九条 针对上级管理部门下发的反措文件以及新发觉的平安生产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问题,应准时列入本年度安、反措方案中。 第四章安、反措方案的实施 第九条 公司总工程师审批后经总经理批准后正式下发,下发的安、反措方案应纳入全公司年度综合方案,正式实施。 第十条 安、反措方案正式批准后,安生部应督察安、反措方案按时完成,认真检查已完成项目的效果。若不能完成,要写明未完成的缘由,并重新列入整改方案。 第十一条 执行安、反措方案项目的相关部门,每年 7 月份及次年 1月份应做出执行安、反措方案的总结报安生部,安生部向公司领导提出书面报告。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二条本制度由安生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试行,望各部门能够在执行中提出合理建议,不断完美本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