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容量的用于生活和生产的燃煤、燃油、燃气热水锅炉、蒸汽锅炉和热载体炉,除煤粉发电锅炉外的单台出力不大于45
5MW(65t/h)的燃煤、燃油、燃生物质的发电锅炉
本标准按时间段规定了锅炉烟气中烟尘、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和烟气黑度限值
适用于现有锅炉的排放管理,以及锅炉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设计、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及其建成后的排污管理
采用型煤、水煤浆、石油焦、生物质燃料(甘蔗渣、锯末、秸秆、树皮等)的锅炉参照本标准中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执行
其他新型替代燃料根据其形态参照本标准相应形态燃料的最严格限值执行
本标准不适用于各种容量的以生活垃圾、危险废物为燃料的锅炉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即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468 锅炉烟尘测试方法 GB 13271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T 16157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HJ/T 42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 紫外分光光度法 HJ/T 43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 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 HJ/T 55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 HJ/T 56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 碘量法 HJ/T 5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 HJ/T 75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 HJ/T 76 固定污染源排放烟气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HJ/T 398-2007 固定污染源排放烟气黑度的测定 林格曼烟气黑度图法 3 术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