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色金属选矿厂工艺设计规范(YSJ 014-92) 第一章 总则 第1
1 条 为统一有色金属选矿厂工艺设计技术要求,提高设计质量,推动技术进步,特制定本规范
2 条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的有色金属选矿厂工艺设计
改扩建工程可参照执行
3 条 选矿厂工艺设计,应采用新技术、新设备
对新技术、新设备和重大科研成果的应用,必须经过鉴定
4 条 选矿厂厂址不得设在采矿设计崩落区内以及有断层、溶洞、滑坡、泥石流等不良工程地质地段
5 条 选矿厂厂房布置,应根据工艺流程特点和技术发展要求,充分利用地形,贯彻自流、紧凑的原则,合理确定厂区占地面积
对有扩建可能的选矿厂,应适当留有发展余地,但不得随意扩大占地和提前征用
6 条 选矿厂排出的尾矿、污水、粉尘、有害气体、噪声和放射性物质等应妥善处理,并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环境保护标准规范的规定
7 条 有色金属选矿厂工艺设计除 应符合本规范外 ,尚 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 章 选矿试 验 与 试 样 采取 第一节 选矿试验 第2
1 条 选矿试验类别可划分为可选性试验、实验室试验、实验室扩大连续试验、半工业试验和工业试验
选矿试验适用范围,应符合 2
1 选矿试验适用范围 试验类别 适用范围 可选性试验 中小型易选矿石选矿厂的可行性研究 实验室试验 大型易选、中小型难选矿石选矿厂的可行性研究,中、小型易选矿石选矿厂的初步设计 实验室扩大连续试验 大型难选矿石选矿厂的可行性研究,大型易选、中小型难选、小型极难选矿石选矿厂的初步设计 半工业试验 大型极难选矿石选矿厂的可行性研究,大型难选、中型极难选矿石选矿厂的初步设计 工业试验 大型极难选矿石选矿厂的初步设计 第2
2 条 试验报告必须由项目主管部门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