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建设监理档案暂行管理办法 建设监理档案暂行管理办法 为了系统完整地的保存和科学地管理我所的建设监理档案,根据本所《监理工作管理规定》和国家《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收拾法律规范》、《建设工程监理法律规范》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所的详细状况,制定本方法
第一条 建设监理档案,是指我所在对受托建设项目实施监理的过程中形成的各种文字材料、图纸、图表、照片、音像记录等技术文件的总称
是我所全体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劳动成绩和才智结晶,也是我所对监理的建设项目实施专业化管理和科学控制的真切记录
它对我所的业务拓展和进一步进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第二条 建设工程文件的归档包括两方面含义:一是项目监理机构将监理过程中形成的文件向本所监理部移交;二是项目监理机构将监理过程中形成的文件向建设单位档案管理机构移交
第三条 监理档案的形成、收集、收拾责任人是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在项目竣工验收后的一个月内,将根据本方法收拾的监理文件完整地移交给监理部,由监理部进一步编目、组卷、装订并保存
只有合格地完成了归档工作,项目的监理工作才算告一段落
第四条 为便于监理档案的编制和查阅,监理文件的分类和编码统一规定如下:每一份监理文件均采纳一组九位代码来表示,例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如: D J 2 0 1 0 2 0 1 第 1 位:D 含义是“档案”类,以区分于“图书”“资料”; 第 2 位:填写字母 J 或 S
J 含义是“建造安装工程”;S 含义是“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第 3 位:表示文件的大类,以数字来表示
“1” 代表工程预备阶段文件;“2” 代表监理文件;“3”代表施工文件;“4” 代表竣工图;“5”代表竣工验收文件; 第 4、5 位:表示文件的小类,以阿拉伯数字编码
编制人根据《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收拾法律规范》中的附录 A《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以下简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