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年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方案为加快推进我市年新型城镇化重点工作,根据《北部湾城市群发展规划》《北部湾城市群发展规划广西实施方案》《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城镇化规划(-年)》《年自治区推进新型城镇化重点工作方案》和《钦州市“十三五”新型城镇化规划》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到年底:——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城镇常住人口达到万人;新增城镇常住人口达到万人;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落户城镇人数达到万人;新增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落户城镇人数达到万人
——农民工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比例达到;城镇失业人员、农民工、新成长劳动力基本职业技能培训覆盖率达到;城镇新增就业人数达到万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万人;城镇保障性住房常住人口覆盖率达到
——城市与县城公共交通占机动车出行比例达到;城镇公共供水普及率达到; 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 城市家庭宽带接入能力达到;城镇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
——城镇建设用地面积达到公顷;人均城镇建设用地面积达到平方米;国土空间开发强度达到
——城镇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达到;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筑比重达到; 城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城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
二、重点工作任务(一)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继续深化户籍制度改革
进一步放宽落户门槛,积极推动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和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
按照尊重意愿、自主选择原则, 重点对农村学生升学和参军进入城镇的人口、在城镇居住年以上和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以及新生代农民工等群体,确保应落尽落
年全市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 新增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落户城镇人数万人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市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
推动居住证制度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