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禁卡管理规定机关总部门禁卡管理规定(暂行)为规范集团公司机关总部人员办公场所的管理,保证集团公司 财产 和员工人身及财产安全,根据国家安全、保密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决定在集团公司办公区域内实行智能门禁管理系统,现将门禁卡管理规定予以公布。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在集团公司总部办公的全体人员、集团公司驻京单位在机关办公区域内办公的所有员工。第二条门禁卡具有门禁管理和餐饮消费功能,由集团公司办公室统一制作、授权、发放,并将卡号等相关信息建档管理。第三条门禁卡按照持有人不同分为员工卡和临时卡两种。员工卡是指为在集团公司总部办公的全体员工办理的门禁卡;临时卡是指为到机关总部办事的临时性工作人员、物业服务人员、绿植培养等非集团公司员工办理的门禁卡。第四条持卡人必须随身佩戴门禁卡已备相关人员查验(如保安、前台、主管部门),未佩戴门禁卡管理人员有权禁止其进入办公区域。第五条门禁卡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因门禁卡转借他人造成不良后果的,由转借者承担一切责任。第六条门禁系统为一进一出管制, 即刷卡进入 按键 出门, 持卡人刷卡出入时应避免让陌生人跟随出入,否则刷卡人须为此引发的安全事故负责,并在集团公司内部进行通报批评或接受经济处罚。第七条因工作或相关业务需要办理临时门禁卡的,需相关业务部门提出申请,经集团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临时门禁卡办理需缴纳100 元押金,业务部门负责对其监督管理,由于临时卡引发安全事故,追究申请部门责任。工作或业务结束后由申请部门负责收回临时门禁卡,然后交办公室统一管理。第八条门禁卡应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应立即向集团公司办公室申请挂失。因挂失不及时造成不良后果的,由该持卡人承担相关责任。第九条门禁卡在使用期间如丢失或折损无法继续使用,需补办者,应支付新卡的成本费20 元。第十条门禁卡在使用期间若出现无故消磁或不能使用者,办公室在核实情况后,将予以免费更换。第十一条新员工入职时,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办公室负责为新员工办理门禁卡;员工离职或调离时须把门禁卡交回集团公司办公室,由办公室出具相关证明后人力资源部方可办理调离手续。第十二条临时门禁卡退卡时,须持门禁卡、押金条到集团公司办公室办理退还押金手续。如有门禁卡丢失、损坏由押金中扣除成本费20 元。第十三条集团公司外派员工可保留本人门禁卡。第十四条门禁卡授权领用流程:(一)新员工:人力资源部申请制作门禁卡(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