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书协议双方:江苏省仪征市枣林湾生态园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及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就乙方在甲方境内投资兴办企业进行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项目名称:二、项目地点:枣林湾生态园铜山办事处
具体四址范围为(以实际交地为准,并附项目红线图)
三、投资规模:注册资本为万元人民币
四、经营范围:五、项目用地:1、甲方在上述项目地点范围内出租农业用地约亩(土地面积以实地丈量为准,丈量时双方共同设定界桩)给乙方从事农业项目使用
2、按国家农村土地二轮承包要求,本协议先签年,即至2027年12月
2027年后,若乙方需继续租用土地,双方于本协议期满前六个月内依据国家土地政策在此协议基础上续签年
具体租期起算日期以土地实际交付时间为准
3、土地租金:土地租金按年支付,租金标准为项目红线范围内每亩按250公斤稻谷(粳稻)/年,按照当年地方国家粮食收储企业挂牌收购价折算现金支付
4、项目拟用地范围内涉及已依法签订租赁合同的,由甲方负责协调解约,费用由乙方承担,或期满后自然解约
5、项目拟用地范围内的赔青、附着物、树木等赔偿由乙方承担费用,房屋拆迁费用由甲方承担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负责在收到乙方租地定金及要求交地的申请后30日内将亩土地交付乙方使用,由经济发展局负责与乙方履行交地手续,交地协议作为本协议附件
2、本协议生效后,协助乙方依法办理临时建房用地手续,以确保乙方生产需要;负责为乙方提供满足农业生产活动的水、电、路设施,标准为通至乙方用地边界处
3、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协助乙方办理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积极争取国家、省、市县政策和资金支持,所争取到的国家补助资金按规定用于项目建设
4、负责帮助乙方全程办理企业设立登记、开办手续,除政策规费由乙方承担外,其余费用一律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