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护探视管理制度(1)为建立良好的治疗休养环境,减轻患者负担,医院要通过落实基础护理工作, 尽量减少陪护
患者是否需要留陪护由主管医生根据病情决定,同时尊重患者及其家人的意愿,一名患者最多只能留一个陪护
重症监护室(含专科监护病房) 、新生儿科(室)一律不留陪护
(2)在查房及治疗检查时间,督促陪护暂时离开房间,如需了解患者情况,查房结束后可向医护人员询问
(3)探视和陪护者必须遵守医院规章制度,不得擅自翻阅病历和其他医疗记录; 不私自将患者带出院外; 不在病室内谈论有碍患者健康和治疗的事宜;不擅自离开患者;不坐卧在患者床上
(4)探视和陪护者只允许到所探视、陪护的病房,不得进入其他病房或进入办公区域逗留
(5)保持病室清洁、安静
探视和陪护者不得在病室内吸烟,不随地吐痰、丢纸屑和往窗外泼水丢物,爱护公物,节约水电
(6)在医护人员指导下,陪护协助做好患者的思想工作,倾听患者的感受,不得干涉医疗工作,不私自请院外医师会诊
(7)探视者要按照医院规定的时间探视,学龄前儿童不宜带入病区,每次探视不得超过2 人
(8)探视和陪护者发生传染性疾病(如上呼吸道感染时),不得探视和陪护
(9)危重患者家属可持病危通知单随时探视
如病情不宜探视,医护人员应向患者及其亲友做好解释宣传工作
传染病患者一般不予探视和陪伴
(10)陪护违反院规或影响医院治安,经劝说教育无效,取消其陪护资格,与有关部门联系处理
(11)若探视和陪护者损坏、丢失医院物品,应照价赔偿
(12)特殊病室执行相应的探视管理制度:①母婴同室:a
孕、产妇根据情况,可留有一名家属陪伴,其余家属请配合工作在规定时间内探视
探视时请尽量少接触新生儿, 需接触新生儿时请先洗手
探视者请勿擅自穿脱婴儿衣服,以免受凉
请积极配合、支持母乳喂养工作,不要给婴儿喂任何食品或饮料
请勿接触其他新生儿
为了产妇及婴儿的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