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法讲课稿各位领导,各位干部,下午好今天,按照今天会议安排,我和大家一起来学习《人民调解法》,学习它,不仅是因为司法所职责之一是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重大疑难纠纷,更主要是因为人民调解是乡镇、村社干部化解矛盾纠纷,处理信访的的重要途径。因为人民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重要作用,引起了国家高度重视。总的学习时间大约 1 个小时。我直接从事人民调解工作年限不是很长,处理的矛盾纠纷主要是涉及人命、涉及群体、涉及金额较大、产生时间很长一类,总数不很多,,但我喜欢思考,从不同的角度解决了较多的复杂疑难纠纷。经验可能不如各位,欢迎大家批评指正。XX 年 8 月 28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高票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当天,胡锦涛主席签署第三十四号主席令予以公布,自 XX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人民法解法》的颁布实施是人民调解工作发展中的一件大事,是人民调解制度发展的一座里程碑。一、颁布实施《人民调解法》的重大意义《人民调解法》是建国 60 多年来第一部全面规范人民调解工作的法律,它的颁布实施,在人民调解发展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是一座里程碑,标志着这项具有悠久历史文化内涵和光荣传统的独具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律制度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发展轨道。简阳由 XX 市代管,天府国际机场的建设,将大力推动本乡镇经济的发展,会导致利益格局深度调整,同时伴随着深刻的社会变迁和利益冲突,一个无法回避的现实是,在突飞猛进的经济奇迹背后,社会矛盾纠纷发生率和激化率也在急剧地上升,并且呈现出新的特点。不仅群体性、突发性事件数量增多,尖锐和对立的程度加剧,而且纠纷与冲突涉及范围扩大,带有明显的多元性和发散性。主要特点一是类型多样化。 “三跨”纠纷即跨地区、跨行业、跨单位纠纷,“三劳”纠纷即劳动、劳务、劳资纠纷,以及国家工程建设、矿产资源开发、房地产开发、企业改制、企业破产、土地承包、买卖租赁、婚姻家庭、邻里之间、医疗事故、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计划生育和党群干群关系增多,各类矛盾纠纷不断产生。二是主体多元化。经营人员和商品流动量增大,矛盾触及点明显增多。这不仅发生在公民之间、而且发生在公民与法人之间,非法人团体和组织及其相互之间,甚至发生在党员、干部与群众之间,老百姓与政府之间。三是内容复合化。当前社会矛盾纠纷的内容,有些是单一的,但绝大多数具有复合化的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