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促改工作案件个人剖析材料按照县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以发生在我县的 5 起典型案件为反面教材,结合本人自身思想实际,认真对他们从领导干部堕落成为反面典型的深层原因进行剖析,报告如下:一、 案件概况1
李 XX 案:观音堂林业工作站原副站长李 XX 于 2010 年至2012 年利用职务便利,冒用他人名义多次侵吞造林补助款 8
李 XX 案:XX 镇政府原正科级协理员兼 XX 村党支部书记李 XX 利用职务便利,于 2011 年 4 至 6 月贪污新农村建设款 9
3万元;2012 年 10 月虚开票据侵吞 7
96 万元;2012 年 6 月在未支付房款无他人知情的情况下,装修入住社区价值 11
8 万元的房子和两个共计价值 7
2 万元的车库
宋 XX 案:原工作人员宋 XX2012 年 4 月至 2015 年 7 月,利用职务便利,向养殖户收取“劳务费”4
3 万元用于个人消费;2013 年 3 月,侵吞 XX 防疫站建设资金 3
杜 XX 案:原渔政站站长杜 XX2014 年和 2015 年渔船燃油补贴工作中,未核实渔船信息真伪和是否作业的情况下办理了审核手续,致使丁某某、马某骗取国家渔船燃油补贴共计 129 万元
李 XX 案:XX 村原党支部书记李 XX2013 年 4 月至 20141年 1 月,有 XX 村修路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贪污修路款 5
31万元;2013 年秋,利用发放占地补偿款的职务便利,贪污 0
二、 案件特点分析上述五起案件,呈现出以下特点:1
都属职务违法违纪案件
经济案件居多,分布广,且都利用职务之便,隐蔽性强
五起案件中的李 XX 案、李XX 案、宋 XX 案、李XX 案都属于经济案件;犯案的人有村、有乡、有局,分布于不同行业;五起案件中犯案之人都有相关权利,犯案都利用职务之便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