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下道法提纲第一单元 坚持宪法至上第一课 维护宪法权威1
宪法的地位⑴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
)⑵ 我国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我国宪法的核心价值追求规范国家权力运行以保障公民权利
宪法的原则⑴ 国家权力属于人民(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①宪法确认我国的国家性质,明确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我国国家性质: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我国人民的地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②宪法规定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奠定了国家权力属于人民的经济基础
(我国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
这一制度保证人民成为生产资料的所有者,成为国家的主人
)③宪法规定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明确了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基本途径和形式
(广大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将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原则贯彻于国家生活的各个领域和方面
④宪法规定广泛的公民基本权利,并规定实现公民基本权利的保障措施
宪法还规定国家武装力量属于人民,他的任务是巩固国防,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参加国家建设事业,努力为人民服务
启示: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原则,归根结底就是要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
我们要依法积极参与政治生活,担当其主人应尽的责任
⑵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① 人权的实质内容和目标:是人的自由、平等地生存和发展
我国宪法与2004 年 3 月 14 日,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将“国家尊重人权我国人权的主体我国人权的内容②a
③和保障人权”写入宪法
在我国,人权的主体非常广泛,既包括我国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