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 全 标 志 现 场 评 审 报 告 评审任务书编号: (12KJ)第xxxx号 生产单位名称: xxxx工贸有限公司 评 审 日 期: 二○一二 年 九月 二十四日 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 注 意 事 项 1
根据《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现场评审细则》和《安全标志现场评审规范》及相关产品评审准则进行现场评审; 2
评审工作实施组长负责制,评审组长须持有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制定的《安全标志现场评审任务书》; 3
评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现场评审纪律; 4
评审报告根据生产单位本次所申办的产品,分类填写; 5
否决项目的评审结论分为合格、不合格;考核项目和观察项目的评审结论分为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
某一评审项目不适用时,应在其对应的“评审结果”栏,填写“不适用”;在计算不符合考核项目的比例时,不适用的项目计在考核项目总量内
评审报告是生产单位在评审过程中所反映状况的客观描述,不能在整改后形成评审报告;本报告所有内容均由评审组填写完成,不得由其它人员代替填写;
现场评审完成后 7 日内,由评审组长将《安全标志现场评审任务书》、《安全标志现场评审报告》一并报送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 8
评审中发现的不符合项及整改要求,由评审组成员签字确认,生产单位可复印留存一份,以备整改;整改工作须在9 0 日内完成,并形成整改报告;整改报告由评审组长确认后,报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
通讯地址:北京市和平里青年沟东路 5号 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煤炭科学研究总院内) 邮 编:100013 联系电话:010 – 84264266-3(评审部) 生 产 单 位 概 况 表1 生产单位名称 x x x x 工贸有限公司 注 册 地 址 山东省x x x x x 生 产 地 址 山东省x x x x x 电话及区号 0 6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