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恒都输变电工程有限公司 特种作业人员及证件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提高我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的素质,规范特种作业人员及证件管理行为,根据主管部门及行业相关规定,并结合我公司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广西恒都输变电工程有限公司所属各单位、分公司在职的特种作业人员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特种作业包括: (一) 金属焊接(切割)、起重机械、登高架设、压接、爆破、机动绞磨、牵张设备操作、电工、爆破(含押运、保管)等; (二) 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提出并批准的其他作业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年龄满18 周岁; (二)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 ,参 加国 家 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 和实际操作考 核 且 成 绩 合格 ; (四)相应工种作业特点 需 要 的其他条件
第五 条 特种作业人员在独 立 上岗 作业前 ,必须进 行与 本工种相适应的、专 门的安全技术理论 学 习 和实际操作训 练 ,并经 考 试 (考核 )合格 后 取 证上岗
(详 见 附 表 一) 第六 条 各单位(部室 )有特种作业人员送 培 需 求 的,应做 好 计 划,年底填写下一年《培训需求调查表》(附表二)报公司人力资源部
第七条 人力资源部统一管理特种作业人员的证件,送外培训人员取得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必须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并统一保管证件
第八条 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审周期按国家或上级的规定执行
人力资源部提前三个月发出通知,由并送相关部门办理复审
个人提交复审资料包括: (一) 健康检查;(健康检查表由人力资源部发放至各单位) (二) 本工种知识考试
(详见公司OA 主页人力资源专栏特种证复审试题库) 第九条 人力资源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