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 许 经 营 项 目 操 作 流 程 为充分运用市场竞争机制配置公共资源,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和特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6 部委第25 号令)、《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126 令),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特许经营项目工作流程。 本特许经营项目主要工作流程如下: 一、创建协调机制 建议组建“XXX 特许经营项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项目推进组和项目评估组。 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任组长,分管成立领导小组、建立协调机制、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 项目提出部门组织编制实施方案、进行可行性评估 各相关主管部门联合审查实施方案 实施机构根据实施方案选定特许经营者 实施机构与特许经营者签订特许经营协议 按特许经营协议开展项目的建设、运营和移交工作 准备阶段 招标阶段 执行阶段 领导为副组长,县级各单位、各部门、各乡镇为成员,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全县XXX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XXX局。 (一)领导小组职责 负责县本级特许经营项目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研究审议重大政策、事项,督查贯彻落实情况,协调解决县本级特许经营项目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定期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县本级特许经营项目实施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工作建议。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XXX 局,负责统筹有关政策措施,向 XXX 特许经营项目领导小组提出特许经营项目等审议事项,组织协调特许经营项目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承办 XXX 县XXX特许经营项目领导小组会议的具体工作,负责将研究结果向县委、县政府报告;负责协调解决具体事项和问题,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部门工作职责 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规划局、县水务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局、县环境保护局、县城管执法局等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负责县本级有关特许经营项目实施或监督管理工作。 县农业局、县住建局、县规划局、县水务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环境保护局、县城管执法局负责职权范围内特许经营项目的具体管理工作。包括:提出特许经营项目方案建议工作;负责特许经营项目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文件审查工作;监督特许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和《特许经营合同》约定的义务;监督特许经营者的经营计划实施情况、公共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