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第二章 现代文明社会的残疾人观 李 志 岐 、许家成 2 0 0 6 年1 2 月1 3 日,联合国特别委员会通过被称为本世纪联合国最大工程之一的《残疾人权利国际公约》。中国是该国际公约的最先倡导者和积极推动者。早在2 0 0 0 年3 月,残疾人国际、融合国际、康复国际、世界盲人联盟、世界聋人联合会和来自各大洲、各国家的残疾人代表,以及为残疾人服务的非政府组织领导人等出席了在北京召开的“为残疾人充分参与和平等制定世纪战略”的国际会议,会议通过了《新世纪残疾人权利北京宣言》,强烈呼吁国际社会制定《残疾人权利公约》。经过五年的不懈努力,《残疾人权利国际公约》终于诞生了,它将揭开世界残疾人事业的新篇章。 2 0 0 8 年9 月,第1 3 届残奥会将在北京召开,将吸引近万名来自海内外的残疾人运动员、教练员、技术官员、媒体记者参与,全世界的目光都聚焦北京,不仅关注那十余天的比赛期 2 间的组织工作和赛事进展,而是从残奥会的申办、筹办和赛后,全面关注我们的社会和市民对残奥会、对残疾人的态度,关注北京和中国能够通过举办这次赛会,留下什么样的文化和精神遗产。其中非常重要的,是现代文明社会的残疾人观是否深入人心,我们的社会、人民和志愿者,如何看待残疾人,残疾人权利是否得到落实。 成功举办一届“有特色、高水平”的奥运会和残奥会,必将为推动《残疾人权利国际公约》的落实做出积极而重要的贡献。 残奥会志愿者,肩负这一光荣使命,任重而道远。 第一节 残疾人观发展简述 “残疾人观”是指人们对残疾人和残疾人问题的总看法和基本观点。如何认识和对待残疾人与残疾人的问题,是衡量社会文明进步程度的重要标准之一。 一 、国际社会残疾人观的演变 不同的时代,有着不同的残疾人观。在原始社会末期和奴隶社会,人们不能正确地认识和解释残疾发生的原因,生存能力低下的人类,沿袭生物界的“优胜劣汰”、“适者生存”法则,残疾个体在残酷的生存斗争中处于劣势而被淘汰。在欧洲奴隶社会,残疾人被视为“魔鬼的化身”,从肉体上被消灭,生存权遭到剥夺。之后在长达千年的中世纪封建社会,处于社会底层的残疾人备受愚弄和歧视。 自从资本主义萌芽产生以后,人文主义思想家为了反对剥夺人权的封建僧侣制度,提出了自由、平等、博爱的“天赋人权”观念,残疾人的人权才开始得到承认。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随着社会政治、经济、科学、文化的迅速发展和文明程度的日益提高,残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