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开发整理可行性研究和规划设计资料清单一.区域基础资料1.县(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整理专项规划;2.土地资源调查报告和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资料;3.水利、农业、环保、林业、交通等部门的发展规划和“十五计划和 2010 年长期发展规划”;4.镇(县、市)域发展规划;5.农业区划、水利区划、土壤普查资料、土地志;6.县统计年鉴(最近五年);7.标准农田建设的相关标准和生产状况(成本、收益);8.对土地开发整理的现有鼓励或倾斜政策;9.已经取得的相关土地开发整理的经验和成绩;10.县(市、区)政府关于未利用地开发的批复文件;11.政府关于房屋搬迁的承诺函及房屋搬迁方案。二. 项目区基础资料1.项目区地貌、土壤、植被状况;2.项目区基础设施现状(道路、电力、水利);3.项目区水资源利用现状、经验及相关资料;4.相关水利工程(竖井、沟渠、提灌、涵洞等相关设施)的现有实测数据;5.项目区所在乡(镇)、所涉及村庄和国有单位人口、经济实力、经济结构、财政收入、人均收入;6.项目区现状和已有土地开发整理成绩的影像资料(最好是电子格式)。三.基础图件1.1:10000 地形图(县、项目区)(最好准备 1:2000 比例尺图件)(电子版);2.1:10000 土地利用现状图(县、项目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电子版);3.现状图(电子版);4.项目控制点、高程、坐标数据;5.上述图件的电子文件或扫描图;6.项目总平面布置图。四.项目申报地方准备的文件1.涉及土地开发的有关批复文件;2.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领导小组文件;3.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土地权属调整领导小组文件;4.水、农、林、环保等部门对可行性研究的评审意见;5.水资源状况、水土流失、生态环境等问题的必要说明。6. 省(区、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报告(省级单位提供);7. 项目思路方案(规划设计目标、建筑物);8.土地权属证明书。省(区、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的审核意见(省级单位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