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缩天然气车用气瓶充装前安全操作规程为了加强加气站的充装安全,防止发生充装事故,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要求,结合加气站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程
1 气瓶充装人员应指挥加气车辆按指定入口驶入并按指定位置停放,车辆内乘客应下车在站外指定区域等候
驾驶员必须下车等候,但不得远离作业现场,不得清扫、维修车辆,不得在充装站内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
进入站内的汽车车速不得超过 5km/h
禁止非充装车辆进入站内充装区
2 驾驶员应按照充装人员指导将汽车发动机熄火,关闭车内音响等电子设备,并拉起手动刹车,确保车辆不得自行移动滑行
夜间应关闭车灯
3 充装人员必须查验《车用气瓶使用登记证》、压缩天然气(CNG)充气标志,确认车用压缩天然气气瓶是否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内
4 充装前必须打开机盖和后箱盖及打开气瓶遮盖物,检查气瓶有无异常现象,确认气瓶种类
5 充装人员应采用可燃气体报警仪等设备或涂液法(发泡液)等方法检查气瓶、阀门、减压阀及输气管路有无泄漏等异常情况
6 充装人员检查气体来源处压力、温度指示是否正常,充气压力应不大于 25MPa
7 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车用气瓶严禁充装:(1) 未经使用登记或者与使用登记证不一致的;
(2) 超过检验期限或者定期检验不合格的或者报废的;(3) 新瓶或者定期检验后的气瓶首次充装,未经置换或者抽真空处理的;(4) 对气瓶及其燃气系统安全性有怀疑的;(5) 使用期限超过设计寿命的;(6) 燃气汽车司乘人员尚未离开车辆;(7)气瓶内无剩余压力的;(8)气瓶上钢印标记、颜色标记不符合规定、对瓶内介质未确认的;(9) 附件损坏、不全或不符合规定的;(10) 外观检查,存在明显损伤,需进一步检验的;(11)气瓶有结露、结霜、支架松动的情况;(12) 存在其他危及安全的情况
压缩天然气车用气瓶充装过程安全操作规程1 充装人员对充装前安全检查确认合格无误后方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