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肉制品是指以鲜、冻畜禽肉为主要原料,经选料、修整、腌制、调味、成型、熟化(或不熟化)和包装等工艺制成的肉类加工食品。 肉制品的申证单元为 4个:腌腊肉制品;酱卤肉制品;熏烧烤肉制品;熏煮香肠火腿制品。腌腊肉制品包括咸肉类、腊肉类、中国腊肠类和中国火腿类等;酱卤肉制品包括白煮肉类、酱卤肉类、肉松类和肉干类等;熏烧烤肉制品包括熏烧烤肉类和肉脯类等;熏煮香肠火腿制品包括熏煮香肠类和熏煮火腿类等。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注明获证产品名称即肉制品及申证单元名称,即肉制品(腌腊肉制品、酱卤肉制品、熏烧烤肉制品、熏煮香肠火腿制品)。 肉制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 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 0401。 尚未纳入本细则管理的其他肉制品,待条件成熟时,将纳入管理。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 申证单元名称 基本生产流程 关键控制环节 容易出现的 质量安全问题 腌腊肉类制品 选料→修整→配料→腌制→灌装→晾晒→烘烤→包装 注:中国腊肠类需经灌装工序。 1.原辅料质量,2.加工 过程的温 度控制,3.添加剂,4.产 品包装和 贮运 食品添加剂超量,产品氧化,酸败及污染 申证单元名称 基本生产流程 关键控制环节 容易出现的 质量安全问题 酱卤肉类制品 选料→修整→配料→煮制→(炒松→烘干→)冷却→包装 注:肉松类需经炒松、擦松、跳松和拣松工序;肉干类需经烘干工序 1.原辅料质量,2.添加剂,3.热加工温度和时间,4.产品包装和贮运 食品添加剂超量及微生物污染。 熏烧烤肉类制品 选料→修整→配料→腌制→熏烤→冷却→包装 →二次灭菌→冷却 1.原料质量,2.添加剂,3.热加工温度和时间,4.产品包装和贮运 食品添加剂超量、苯并(a)芘及微生物污染。 熏煮香肠火腿类制品 选料→修整→配料→腌制→灌装(或成型)→熏烤→蒸煮→冷却→包装→二次灭菌 1.原辅料质量,2.添加剂,3.热加工温度和时间,4.产品包装和贮运 食品添加剂超量及微生物污染。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 (一)生产场所。 厂区应有良好的给、排水系统,厂区内不得有臭水沟、垃圾堆、坑式厕所或其他有碍卫生的场所。 厂房设计应符合从原料进入到成品出厂的生产工艺流程要求,避免交叉污染。原辅材料和成品的存放场所必须分开设置。厂房地面和墙壁应使用防水、防潮、可冲洗、无毒的材料,地面应平整,无大面积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