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07040 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 行次 项 目 金 额 1 一、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 2 二、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填写 A107041) 3 三、减免地方分享所得税的民族自治地方企业 4 四、其他专项优惠(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 5 (一)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新设立的高新技术企业 6 (二)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企业 7 (三)动漫企业 8 (四)受灾地区损失严重的企业 9 (五)受灾地区农村信用社 10 (六)受灾地区的促进就业企业 11 (七)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 12 (八)新疆困难地区新办企业 13 (九)新疆喀什、霍尔果斯特殊经济开发区新办企业 14 (十)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企业 15 (十一)集成电路线宽小于 0.8 微米(含)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 16 (十二)集成电路线宽小于 0.25 微米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 17 (十三)投资额超过80 亿元人民币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 18 (十四)新办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填写 A107042) 19 (十五)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 20 (十六)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填写 A107042) 21 (十七)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 22 (十八)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 23 (十九)符合条件的生产和装配伤残人员专门用品企业 24 (二十)中关 村国家自主 创新示 范 区从 事文化产业支撑 技术等 领 域 的高新技术企业 25 (二十一)享受过渡 期 税收 优惠企业 26 (二十二)横 琴 新区、平 潭 综 合实 验 区和前 海深 港 现 代 化服务业合作 区企业 27 (二十三)其他 28 五、减: 项目所得额按 法 定 税率 减半 征 收 企业所得税叠 加 享受减免税优惠 29 合计(1+2+3+4-28) 填表说明 一、适用范围 本表适用于享受减免所得税优惠的纳税人填报。 二、填报依据和说明 纳税人根据税法及相关税收政策规定,填报本年发生的减免所得税优惠情况。 三、有关项目填报说明 1.第1 行“一、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填报纳税人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9 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34 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4 年第23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