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 年第11 号 国家认监委关于发布 《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的公告 为进一步完善有机产品认证制度,规范有机产品认证活动,保证认证活动的一致性和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和《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155 号令)等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国家认监委对 2011 年发布的《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国家认监委对 2011 年第34 号公告,以下简称旧版认证实施规则)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以下简称新版认证实施规则)予以公布
国家认监委2011 年第34 号公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废止
请各相关认证机构结合《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质检总局155 号令),一并贯彻执行好新版认证实施规则
加强对获证组织和新申请认证组织的宣传贯彻,共同维护有机认证市场的健康发展
附件: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CNCA-N-009:2014) 国家认监委 2014 年 4 月 23 日 附件 编号:CNCA-N-009:2014 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 目 录 1
目的和范围··········································5 2
认证机构要求········································5 3
认证人员要求········································6 4
认证依据············································6 5
认证程序············································6 6
认证后管理·········································17 7
再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