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13.200 A 90 备案号:16768-2005 北京市地方标准DBDB11/ 280—2005公园、风景名胜区安全管理规范 Secu rity management specification of park and scenery famou s spot 2005-03-28 发布 2005-07-01 实施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 DB11/ 280—2005 0 前 言 本标准为强制性标准。 为保障公园、风景名胜区的安全生产,规范安全生产管理,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依据GB/T1.1制定。标准中引用了相关的标准、法律、法规、条例和办法。 本标准由北京市园林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园林局。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北京市标准化协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郭延森、王鹏训、刘菡洁、徐佳、周庆生、尹俊杰、米山坡、孟庆红。 本标准2005年首次发布。 DB11/ 280—2005 1 公园、风景名胜区安全管理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园、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及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和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公园及风景名胜区。 注: 公园、风景名胜区在下列条款中简称园(区)。风景名胜区的区域范围为其管理机构对景区的有效控制部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2893 安全色 GB 2894 安全标志 GB/T 10001.1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一部分 通用符号 GB 13495 消防安全标志 GB 15630 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 GB 16179 安全标志使用导则 GB 50298 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 CJJ 48 公园设计规范 DB11/T 213 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 DL 409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北京市消防安全责任监督管理办法》 《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 》 《风景名胜区管理暂 行条例 》 《北京市公园条例 》 《特 种 设备 监察 条例 》 国务 院 《企 业职工伤 亡 事 故 报 告 和处 理规定》(第75号令 ) 《城市动物园管理规定》 《游 乐 园管理规定》 《机关 、团 体 、企 业、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