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三城同创工作宣传方案根据《满族自治县“三城同创”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部署,为进一步做好国家园林县城、国家卫生县城和省级环保模范县城“三城同创”的宣传,动员全民参加创建工作,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提高广阔市民的绿化意识、环保意识和参加意识,促进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就做好宣传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宣传的重点内容(一)进一步宣传国家园林县城、国家卫生县城和省级环保模范县城“三城同创”的重大意义,县委、县政府的总体部署和目标要求,宣传《满族自治县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实施方案》、《国家园林县城评选办法》、《满族自治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实施方案》、《国家卫生县城评选办法》、《满族自治县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县城实施方案》、《省省级环保模范县城评选办法》的基本内容和标准要求。(二)宣传县直各单位和部分乡镇(城区街道办)扎实开展创建工作以及广阔市民以主人翁姿态积极参加“三城同创”活动的具体情况。宣传“三城同创”利己利人利城市,进一步提高广阔市民的环境保护与生态文明素养。大力宣传“三城同创”是每个市民应尽的义务和责任,号召市民“从我做起、从点滴做起,为‘三城同创’尽一份力,添一份彩”,形成“人人参加‘三城同创’,人人为‘三城同创’出力”的良好格局。(三)宣传“三城同创”工作中的有效措施和典型经验做法。大力宣传各部门在开展“三城同创”工作中的好思路、好做法、好举措以及取得的好成效,推动创建工作有效开展。加强舆论监督力度,对有碍创建工作的“不作为”现象和市民生活区中脏、乱、差等不文明行为予以曝光。鼓舞先进,鞭策后进,促进“三城同创”工作有序推动。二、各职能部门应承担的宣传任务第 1 页共 9 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一)县委宣传部、县电视台、电台:(1)进一步做好与国家、省、市新闻媒体的通联工作,畅通向上发稿渠道,加大对新华网、中新网、日报、经济日报、电视台、电台和日报、市电视台、电台等国家、省、市级主流新闻媒体的供稿力度,大力宣传我县在“三城同创”工作中取得的成果。(2)根据创建责任目标的要求,围绕设置载体开展创建活动,以多种形式组织教育广阔市民提高文明素养。(二)政府办公室:充分发挥网络优势,在政府网站上设置“三城同创”专栏,及时发布“三城同创”信息、图片等动态新闻,滚动刊播公益广告和宣传标语,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更新内容。(三)县电视台、电台:(1)在《新闻》栏目中开设“三城同创”专栏,充分利用电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