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 GB 3836
4—2000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4 部分:本质安全型“i” (代替 GB 3836
4—1983 eqv IEC60079—11:1999) Electrical apparatu s for ex plosiv e gas atmospheres — Part 4:General requ irements 2000-01-03 批准 2000-08-01 实施 国 家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局 GB 3836
4—2000 前 言 本标准是强制性国家标准
本标准是等效采用国际标准IEC60079—11:1999《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本质安全“i”》,对 GB3836
4—1983进行修订的,在一般要素、技术要素和补充要素等技术内容方面均与IEC60079—11等同,以便尽快适应国际贸易、技术和经济交流的需要
本标准与IEC60079—11的差异是:在第6
6条中增加了注释,对Ⅰ类设备一般不允许利用地线作为回路作了补充规定
GB3836在《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总标题下,包括以下部分: GB3836
1—2000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1 部 分 : 通 用要求 (eqv IEC60079—0:1998) GB3836
2—2000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2 部 分 : 隔 爆型 “d” ( eqv IEC60079-1:1990) GB3836
3—2000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3 部 分 : 增安型 “e” ( eqv IEC60079—7:1990) GB3836
4—2000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4 部 分 : 本质安全型 “i” ( eqv IEC60079—11:1999) … … … … … 本标准与GB3836
4—1983版本相比有较大的变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