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50055-93 1 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50055-93 2 第一章 总则 第1.0.1条 为使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保障人身安全、配电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节约电能和安装维护方便,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 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新建和扩建的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 第1.0.3条 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应采用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并应采用效率高、能耗低、性能献技的产品。 第1.0.4条 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除应遵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的有关国家标准和规范的定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50055-93 3 第二章 电动机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2 .1 .1 条 本章适用于额定功率055KW 及以上的一般用途电动机.其中,第二节和第三节适用于额定电压不超过10KV 的电动机;第四节适用于额定电压不超过1000V 的电动机;第五节和第六节适用于额定电压不超过1000V 的交流电动机。 第2 .1 .2 条 3~10KV 异步电动机和同步电动机的保护和二次回路,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力装置的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设计规范》的规定。 3~10KV 异步电动机和同步电动机的开关设备和导体选择,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3~110KV 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的规定。 第二节 电动机的选择 第2 .2 .1 条 电动机的工作制、额定功率、堵转转矩、最小转矩、最大转矩、转速及其调节范围等电气和机械参数,应满足电动机所拖动的机械(以下简称机械)在各种方式下的要求。 第2 .2 .2 条 电动机类型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机械对起动、调速及制动无特殊要求时,应采用笼型电动机,但功率较大且连续工作的机械,当在技术上经济合理时,宜采用同步电动机. 二、符合下列情况之一时, 宜采用绕线转子电动机: 1、重载起动的机械,选用笼型电动机不能满足起动要求或加大功率不合理时; 2、调速范围不大的机械,且低速运行时间较短时. 三、机械对起动、调速及制动有特殊要求时,电动机类型及其调速方式应根据技术上经济比较确定.在交流电动机不能满足机械要求的特性 时,宜采用直 流电动机;交流电源 消 失 后 必 须 工作的应急 机组 ,亦 可 采用直 流电动机。 变 负 载运行的风 机和泵 类机械,当技术经济上合理时,应采用调速装置,并 应选用相 应类型的电动机。 第2 .2 .3 条 电动机额定功率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