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24001-2004/ISO14001:2004 环境管理体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对环境管理体系的要求,使一个组织能够根据法律和它应遵守的其他要求,以及关于重大环境影响的信息,制定和实施环境方针与目标。它适用于那些组织确定其能够控制、或能够施加影响的环境因素。但标准本身并未提出具体的环境绩效准则。 本标准适用于任何有下列愿望的组织: a)建立、实施、保持并改进环境管理体系; b)使自己确信能符合所声明的环境方针; c)通过下列方式展示对本标准的符合: 1) 进行自我评价和自我声明; 2) 寻求组织的相关方(如顾客)对其符合性的确认; 3) 寻求外部组织对其自我声明的确认; 4) 寻求外部组织对其环境管理体系进行认证(或注册). 本标准旨在使其所有要求都能纳入任何一个环境管理体系。其应用程度取决于诸如组织的环境方针,活动、产品和服务的性质,运行场所和条件等因素。本标准还在附录A 中对如何使用本标准提供了资料性的指南。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无规范性引用文件。保留本章是为了使本版中的章条好和前一版(GB/T24001-1996)保持一致。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审核员 auditor 有能力实施审核的人员。[GB/T 19000- 2000, 3.9.9] 3.2 持续改进 continual improvement 不断对环境管理体系 (3.8) 进行强化的过程,目的是根据组织 (3.16) 的环境方针 (3.11),实现对整体环境绩效(3.10) 的改进。 注:该过程不必同时发生于活动的所有方面。 3.3 纠正措施 corrective action 为消除已发现的不符合(3.15)的原因所采取的措施。 3.4 文件 document 信息及其承载媒体。 注:媒介可以是纸张,计算机磁盘、光盘或其他电子媒体,照片或标准样品,或它们的组合。 [GB/T 19000- 2000, 3.7.2] 3.5 环境 environment 组织 (3.16) 运行活动的外部存在,包括空气、水、土地、自然资源、植物、动物、人,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 注:从这一意义上,外部存在从组织(3.16)内延伸到全球系统。 3.6 环境因素 environmental aspect 一个组织 (3.16) 的活动、产品或服务中能与环境 (3.5) 发生相互作用的要素。 注:重要环境因素是指具有或能够产生重大环境影响的环境因素。 3.7 环境影响 environmental impact 全部或部分地由组织 (3.16) 的环境因素(3.6)给环境 (3.5) 造成的任何有害或有益的变化。 3.8 环境管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