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24001-2004/ISO14001:2004 环境管理体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对环境管理体系的要求,使一个组织能够根据法律和它应遵守的其他要求,以及关于重大环境影响的信息,制定和实施环境方针与目标
它适用于那些组织确定其能够控制、或能够施加影响的环境因素
但标准本身并未提出具体的环境绩效准则
本标准适用于任何有下列愿望的组织: a)建立、实施、保持并改进环境管理体系; b)使自己确信能符合所声明的环境方针; c)通过下列方式展示对本标准的符合: 1) 进行自我评价和自我声明; 2) 寻求组织的相关方(如顾客)对其符合性的确认; 3) 寻求外部组织对其自我声明的确认; 4) 寻求外部组织对其环境管理体系进行认证(或注册)
本标准旨在使其所有要求都能纳入任何一个环境管理体系
其应用程度取决于诸如组织的环境方针,活动、产品和服务的性质,运行场所和条件等因素
本标准还在附录A 中对如何使用本标准提供了资料性的指南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无规范性引用文件
保留本章是为了使本版中的章条好和前一版(GB/T24001-1996)保持一致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
1 审核员 auditor 有能力实施审核的人员
[GB/T 19000- 2000, 3
2 持续改进 continual improvement 不断对环境管理体系 (3
8) 进行强化的过程,目的是根据组织 (3
16) 的环境方针 (3
11),实现对整体环境绩效(3
10) 的改进
注:该过程不必同时发生于活动的所有方面
3 纠正措施 corrective action 为消除已发现的不符合(3
15)的原因所采取的措施
4 文件 document 信息及其承载媒体
注:媒介可以是纸张,计算机磁盘、光盘或其他电子媒体,照片或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