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蜀 渝 公 司 HSE培 训 管 理 办 法 ( 试 行 )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了 建 立 蜀 渝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公 司 ”) 上 下 一 致 的健 康 安 全 环 境 培 训 ( 以 下 简 称HSE培 训 ) 系 统 运 行 模 式 , 规 范HSE培 训 工 作 , 控 制 HSE培 训 过 程 , 明 确 HSE培 训 要 求 , 增 强HSE培 训 效 果 , 根 据 《 中 国 石 油 天 然 气 集 团 公 司 HSE培 训 管 理办 法 》( 中 油 人 事 〔 2009〕 35号 ) 和 《 川 庆 钻 探 工 程 有 限 公 司HSE培 训 管 理 办 法 ( 试 行 )》, 特 制 定 本 办 法 。 第 二 条 HSE培 训 须 立 足 岗 位 、满足 需求 、全 员参与、形式 多样。 第 三条 本 办 法 适用于公 司 的 合同化员工 、市场化员工 和承包商。 第 二 章 职 责 第 四条 各单位 主要 负责人 是 HSE培 训 管 理 的 第 一 责任人 , 应采取多种措施保障培 训 资源, 建 立 健 全 培 训 管 理 制 度,落实培 训 实施计划, 确 保 HSE培 训 有 效 实施。 第 五条 各级负责人 负责下 属员工 培 训 需求 的 识别与更新、培 训 计划的 编制 与实施、培 训 效 果 的 评价与审核。 —2— 第 六 条 各 级 HSE管 理 部 门 协 助 本 单 位 及 所 属 不 同 岗 位 员工 的 HSE培 训 需 求 识 别 、提出培 训 需 求 计划、编制 HSE培 训大纲,对 HSE培 训 的 实施提供咨询、支持。 第 七条 各 级 质量安全环保部 门 作为 HSE培 训 工 作的 归口管 理 部 门 ,负责下达年度 HSE培 训 计划,协 调培 训 资源,人事组织部 门 负责协 调和组织实施培 训 。 第 八条 各 职能部 门 负责组织业务范围内的 HSE培 训 。 第 九条 全体员 工 必须接受 HSE培 训 ,熟悉岗 位 风险和控制措施,掌握岗 位 技能和知识 ,具备相应的 应急处置能力。 第 十条 员 工 未经 HSE培 训 ,有权拒绝领导安排的 超过能力范围的 工 作。 第 三章 培 训 管 理 第 十一条 HSE培 训 应按照分析需 求 、制定计划、组织施训 、效果评估等流程实施。 第 十二条 HSE培 训 的 方式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