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房屋租赁合同(成都市房管局模板-自由成交版)特别提示为更好地维护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请租赁双方在签约前认真阅读以下内容,并在阅读后签字确认:l、本合同为指导文本,合同文本仅供指引,合同内容由租赁双方自行协商确定
为体现合同双方当事人平等、自愿、公平及诚实信用的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有空白行,供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
双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可以对文本条款的内容另以补充协议的形式予以修改、增补或变更
修改、增补或变更的内容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签订合同前,双方当事人应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并对房屋的物理状况、权属状况等情况充分了解
2、本合同文本空格部位填写其他需要添加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
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作约定时,应当在空格、空白行部位打×,以示删除
合同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打印文字视为双方当事人同意内容
3、房屋租赁,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及成都市政府关于租赁的相关要求和标准,不得参与售后包租等违规租赁活动,否则产生的损失自行承担
4、租赁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三十日内,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
房屋出租人应当如实登记承租人及同住人的个人信息,并在出租或终止出租后 24 小时内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居(村)民委员会申报
5、本次交易属于租赁双方自行成交,未经任何中介机构及中介人员撮合
本合同填报内容及提交的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都应真实无误,如因提供虚假材料产生的一切责任和法律纠纷将由相关当事人自行承担
6、租赁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合同时认真核对,以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在任何情况下,租赁双方都应当至少持有一份合同原件,并由租赁双方签字确认、留档备查
7、租赁房屋存在查封等相关限制备案信息,甲乙双方仍继续交易的,则风险自担
以上提示内容,租赁双方已认真阅读并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