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杏花岭科技项目计划任务书 项 目 名 称 : 起止时间: 承担单位: 单位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邮 编: 杏花岭区科学技术局制 二 0 0 七年六月 2 一、项目研究开发内容、范围和方式 二、项目分阶段计划进度(时间精确到月) 时 间 区 间 计 划 进 度 3 三、项目主要参加人(5人为限,第一位为项目负责人) 姓 名 年 龄 技术职称 工作单位及职务 联系电话 四、项目主要指标、社会效益和验收内容 主要 技术 指标 4 主要 经济 指标 社会 效益 验收 内容 承担方需向委托方提交或展示下列 项内容,共 项 ( 1) 技术文件; ( 2)计算机软件; ( 3)生物品种; ( 4)样品或样机; ( 5)成套技术设备; ( 6)资金决算表; ( 7)其它 。 5 五、资金一栏表 区科技局拨款支出预算: 1、人员费: 2、设备费: 3、能源材料费: 4、试验外协费: 5、差旅费: 6、会议费: 7、其他相关费: 合计: 资金使用及管理: 1、严格按照并科字[2007]16 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区级科技项目经费管理的通知》要求,并单独记帐,使用规范、开支合理、手续完备、专款专用。 2、自觉接受项目管理、财政、审计等部门的检查审计。 3、项目结题时须提供准确无误的经费决算表、支出明细帐及经费使用管理情况报告。 项目承担单位全称: 开户银行: 帐 号: 项目总需资金 其中自筹资金 科技局拨款 6 六、人才培养计划 通过项目的实施,培养青年科技创新人才,人才培养计划包括:培养目标、培养方式、实施步骤及措施等(要有培养人数、项目组中青年科技人员具体承担的任务及工作时间和工作量等指标) 7 七、共同条款 1、任务书执行过程中,项目承担单位必须每半年向区科技局和项目组织单位书面汇报项目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项目组织单位负责督促,保证任务的执行。项目承担单位对资金的使用,应同时接受区科技局和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合理规范。 2、项目完成后,承担单位须提交科技项目验收报告等资料,按程序进行验收。 3、执行该项目所形成的科技成果归国家和完成者共有(单位或个人),并由完成者持用;各方均有保密义务;项目完成者转让该成果时,应征得区科技局同意,成果优先在杏花林区内转化。 4、项目的实施管理,按照《杏花岭区科技项目管理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于骗取科技资金,或主观原因不能完成项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