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纳税实务》教案 授课内容 第一章 纳税基础 所需课时 8 学时 授课班级 会计1006——1008 班 主要教材或 参考资料 《纳税实务》(第一版) 教学目标 知识目标: 1、弄清税法的含义及税收的特征 2、掌握税收法律关系及税法构成要素 3、掌握企业涉税会计设置的账户及运用 4、熟悉税收征管 能力目标:1 、训练学生领会纳税的基本理论、基本方法的能力 2 、培养学生运用税收基本知识进行纳税申报的能力 德育目标:1 、正确理解税收的重要性 2 、让学生领会依法纳税的重要性 教学重点 税法概念、税法构成要素、涉税会计应设置的要账户 教学难点 税法构成要素 教学方法 以讲授法为主,理论联系实际,间以课堂练习,以加深学生对 所学知识的理解。 教学内容及 时间安排 第一节 税法概述 2 学时 第二节 税法构成要素 3 学时 第三节 税收征收管理 2 学时 第四节 企业涉税会计主要会计账户的设置 1 学时 2 教 学 程 序 教学的基本内容 时间安排 教学方法 导入新课: 从学生获得助学金、学费资助讲起,提出“税收对我们的生活有什么影响?”的问题,引起学生对税收的思考,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从而导入本课程的学习。 第一章 税收基础 第一节 税法概述 一、 税法的概念(重点) 税法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及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是国家及纳税人之间在征税、依法纳税的行为准则,其目的是保障国家利益,维护正常的税收秩序,保证国家的财政收入。 税法与税收密不可分,税法是税收的法律表现形式,税收则是税法所确定的具体内容。因此,了解税收的本质与特征是非常必要的。税收是国家为了行使其职能而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方式。它的特征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强制性。主要是指国家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用法律、法规等形式对征收捐税加以规定,并 依照 法律强制征税。 二 是无 偿 性。主要是指国家征税后 ,税款 即 成 为财政收入,不再 归 还 纳税人,也 不支 付 任 何 报 酬 。 三是固 定性。主要是指在征税之前 ,以法的形式预 先 规定了课税对象 、课税额 度 和 课税方法等。 二 、 税收法律关系 (一) 税收法律关系的构 成 1 、 权力 主体 即 税收法律关系中 享 有权利和 承 担 义务的当 事 人。在我国税收法律关系 中 ,权利主体一方是代 表国家行使征税职责 的国家税务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