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附件一: 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细则 为做好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的组织实施工作,根据《岗位设置方案》的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 (一)在核定的专业技术人员编制总数和岗位结构控制比例范围内,结合学校实际,科学合理地确定各级岗位数量和结构比例,实现按需设岗,按岗聘任
(二)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以学科建设为龙头,坚持向教学科研一线倾斜,向重点学科倾斜
(三)优化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结构比例,合理配置人力资源,稳定和激励专业技术骨干,建设高水平的师资队伍
(四)逐步建立科学有效的竞争激励机制,进一步完善岗位考核制度,促进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和学科建设的发展
二、岗位聘用范围 我校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评聘了专业技术职务的在编在岗人员均纳入本次岗位聘用范围
三、岗位设置 (一)岗位设置 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 个等级
专业技术高级岗位为一至七级,其中正高级岗位为一至四级,副高级岗位为五至七级;中级岗位为八至十级;初级岗位为十一至十三级,其中十三级为员级岗位
(二)岗位结构比例 学校根据核定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控制比例,结合学校事业发展的需要和现有各级各类岗位人员情况,调整各级各类专业技术职务岗- 2 - 位比例
各类岗位设置结构比例的人员基数以现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数为准
其中三级、四级的比例原则上为3: 7,五级、六级、七级比例为2∶ 4∶ 4,八级、九级、十级比例为3∶ 4∶ 3,十一级、十二级比例为5∶ 5
在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中,学校坚持统筹兼顾,并向教学科研一线和重点学科适当倾斜
四、岗位聘用条件 (一)基本任职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备与履行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专业能力和技能条件
3、教师岗位应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4、符合现行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条件,为受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