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聚华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筹) 个人房屋抵押贷款管理办法 第 一 条 为 规 范 陕 西 聚 华 金 融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筹 ) 各子 公 司 的 个 人 房 屋 抵 押 贷 款 业 务 操 作 与 管 理 , 依 照 我 国 《 商 业 银行 法 》、《 物 权 法 》、《 担 保 法 》等 法 律 法 规 及 我 公 司 相 关 业 务 规 定 ,制 定 本 办 法 。 第 二 条 本 办 法 所 称 “个 人 房 屋 抵 押 贷 款 ”是指借款 人 以本 人 名下的 房 产抵 押 ,向我 公 司 申请用于个 人 合法 合规 用途的 人民币担 保 贷 款 。 第 三条 借款 人 须具备的 基本 条 件: ( 一 ) 拥有 中华 人 民共和国 国 籍, 具备完全民事行 为 能力的自然人 , 年龄在 18( 含) --65( 不含) 周岁之间; ( 二 ) 具有 合法 有 效的 身份 证明、 户籍证明及 婚姻状况证明( 或单身证明); ( 三) 具有 稳定 的 收 入 来 源 和按 时 足 额 偿 还 贷 款 本 息 的 能力,借款 人 每 月 的 总 负 债 ( 借款 人 名下全部 贷 款 的 合计 还 本 付 息 额 )最 高 不得 超 过 其 月 均 收 入 的50%;还 款 方 式 为 分 期 还 款 的 , 借款人 贷 款 期 间本 息 合计 不得 超 过 其 同 期 累 计 收 入 的50%, 或具有足 以覆 盖 到 期 还 款 本 息 个 人 金 融 资 产; ( 四 ) 有 明确 的 贷 款 用途, 且 贷 款 用途符 合国 家 法 律 、 法 规及 有 关 规 定 ; ( 五 ) 能 够 提 供 我 公 司 认 可 的 合 法 、有 效、可 靠的 房屋抵押; ( 六) 在我 公 司 指定 的 业务合 作银行开立结算账户(银行卡); ( 七) 我 公 司 规 定 的 其他条件。 第四条 个人房屋抵押贷款可 用于个人购房、购车、消费、房屋装修、留学、经营及 其他合 法 合 规 用途。 第五 条 个人房屋抵押贷款的 担保方式为房产抵押, 须为借款人本人( 含配偶) 名下的 住房、商用房或商住两用房,并已取得房屋所有 权证。 第六条 抵押房产须产权明晰、易变现,并满足下条件: ( 一) 抵押房产与贷款受理公 司 位于同一城市,且同一抵押房产只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