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农村商业银行个人综合授信业务管理办法 第 一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更 好 地 满 足 个 人 客 户 的 综 合 金 融 服 务 需 求 , 推动 我 行 个 人 授 信 业 务 健 康 发 展 , 提 高 市 场 竞 争 力 , 根 据 《 贷 款通 则 》、《 个 人 贷 款 管理暂行 办法》 等相关规章制度, 结合 我 行相关产品业 务 的 具体规定, 特制定本办法
第 二条 个 人 综 合 授 信 业 务 是指授 信 申请人 以我 行 认可的方式向我 行 申请综 合 授 信 额度, 在不超过授 信 有效期和可用额度的 条 件下, 授 信 申请人 可向我 行 多次申请具有明确用途的 个人 贷 款 , 或申请创富融 通 卡等其他个 人 授 信 业 务 , 可循环使用的 业 务
可用额度是指个 人 综 合 授 信 额度项下可用于发 放贷 款 , 或核准创富融 通 卡等其他个 人 授 信 业 务 的 额度
可用额度=个 人 综 合 授 信 额度-(额度项下已发 放贷 款 余额+额 度 项 下 已 核 准 创 富 融 通 卡 等 其 他 个 人 授 信 业 务 的 额 度 ) 第 三 条 个 人 综 合 授 信 业 务 遵 循 “综 合 受理、循 环使用、随借随还”的 原则
(一) 综 合 受理是指客户有多种用途的 融 资需求的 ,我行可综 合 一并受理
需要办理担保手续的 ,在授 信 有效期限和授信 额 度 内只办理一次担保手续
(二) 循 环使用是指在审批意见允许的 前提下 ,在授 信 有效期限和授 信 额 度 内,客户可循 环使用该额 度
(三 ) 随借随还是指在授 信 有效期内,对于可循 环额 度 客户可根据资金状况随时申请使用及归还该额 度
第 二章 授信对象及条件 第 四条 可向我行申请个 人 综 合 授 信 业 务 的 客户分为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