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 售 业 务 管 理 手 册 2011 年4 月 内 部 资 料 注 意 保 密 第 一 编 个 贷 业 务 分 册 第 六 章 个 人 质 押 贷 款 管 理 办 法 1 个 人 质 押 贷 款 管 理 办 法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规 范 个 人 质 押 贷 款 业 务 , 根 据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担 保 法 》 、 《 物权 法 》 、 《 个 人 贷 款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 、 《 储 蓄 管 理 条 例 》 、 《 贷 款 通 则 》 、 《 凭证 式 国 债 质 押 贷 款 办 法 》 、 《 个 人 定 期 存 单 质 押 贷 款 办 法 》 、《 储 蓄 国 债 ( 电 子式 ) 质 押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 等 有 关 法 律 、 法 规 , 制 定 本 办 法 。 第 二 条 本 办 法 所 称 “ 个 人 质 押 贷 款 ” 是 指 借 款 人 以 个 人 有 价 单 证 及 实 物 黄金 作 为 质 押 物 向 我 行 申 请 的 人 民 币 贷 款 。 第 三 条 本 办 法 适 用 于 中 国 光 大 银 行 所 属 分 ( 支 ) 机 构 ( 以 下 简 称 “ 贷 款 人 ” )经 办 的 个 人 质 押 贷 款 业 务 。 第 四 条 本 办 法 所 指 质 押 物 包 括 : ( 一 ) 借 款 人 本 人 或 第 三 人 享 有 合 法 所 有 权 的 贷 款 人 同 城 机 构 对 外 签 发 的 人民 币 整 存 整 取 定 期 储 蓄 存 单 ( 含阳光 卡内 定 期 存 款 及 整 存 整 取 定 期 储 蓄 一 本 通 存折换开的 存 单 , 下 同 ) 、 贷 款 人 代售 的 财政部2002 年 以 后发 行 的 凭 证 式 国 债 、与贷 款 人 签 订了《 保 险单 质 押 贷 款 合 作 协议书》 ( 附件) 的 保 险公司出具的 具有现金 价 值的 保 单 。 ( 二 ) 借 款 人 本 人 享 有 合 法 所 有 权 的 贷 款 人 同 城 机 构 对 外 签 发 的 外 币 整 存 整取 定 期 储 蓄 存 单 、 贷 款 人 代售 的 财政部 发 行 的 储 蓄 国 债 ( 电 子 式 ) 。 ( 三 ) 借 款 人 本 人 合 法 享 有 的 中 国 光 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