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国煤矿设备维修资质证 申请细则 第一条 首次申办《中国煤矿设备维修资质证》(以下简称资质证)的申请单位(以下简称申请单位)应向中国煤矿设备维修资质证办公室(以下简称资质办)提出资质证申请并填写申请书一式叁份
第二条 资质证申请类型分为首次申请、变更申请和延续申请
(一)首次申请:申请单位对其企业及维修煤矿设备产品首次申办资质证提出的申请
(二)变更申请:资质证在有效期内,持证单位工商注册信息、生产条件、维修煤矿设备产品及技术文件等发生变化,需要变更资质证提出的申请
(三)延续申请:资质证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提出的申请
申请条件 第三条 申请资质证单位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营业执照并直接维修煤矿设备(配件生产)所申请的产品
(二)有与维修煤矿设备产品(配件生产)相适应的注册资金、维修规模、维修经营场所和维修技术能力
(三)具备所申办维修煤矿设备产品一个及以上主要零部件(配件)生产能力、成品组装生产条件、保证产品质量的其它生产设备
2 (四)具备满足维修煤矿设备(配件生产)的生产过程控制和出厂检验检测的设备和条件
(五)有满足要求的维修煤矿设备(配件生产)的生产工艺和维修产品安全性能保障体系
(六)其它有关条件 第四条 申请资质证的产品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煤矿安全有关规范规定,满足煤矿安全生产需求
(二)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维修产品应保证安全性能,经过必要的安全评估、论证,符合国家有关规范规定
(三)有完整的技术文件
(四)有供审核与检验所需要的样品
第五条 申请单位申请资质证时应做出以下承诺
(一)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煤矿设备维修资质认证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承担违法违规的相关责任
(二)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承担因侵权引发的相关责任
(三)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有效,提供的检验样品为申请人生产,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