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商管理办法 1 1
目的 为规范代理商管理,充分利用其资源优势,最大限度的扩大公司市场份额,制定本办法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对公司各类产品代理商的管理、协调与监督
职责与权限 3
1 公司总经理 负责对发展区域总代理进行审批
2 事业部总经理 3
1 负责组织制定代理商管理制度与政策
2 负责审批代理商激励方案和纠纷处理方案
3 负责与区域总代理商签订代理合同协议
3 销售部 3
1 负责提供合格代理商资格信息与名单
2 负责建立代理商档案
3 负责与代理商洽谈及相关业务对接
4 技术服务部 负责为代理商提供技术培训和产品使用技术支持
管理内容 4
1 代理商的定义与分类 4
1 产品代理商是指以某一些特定地区(及/或)某一些特定行业为经营范围,并具备销售或售后服务能力的代理销售合作伙伴
2 代理商应在合同授权范围内以自己名义对最终客户进行产品的市场推广、销售、配送、培训、使用示范、售后服务等工作
3 代理商的分类 4
1 代理商分为三类:特约代理、区域代理、区域总代理
代理商管理办法 2 4
2 特约代理商为公司推销某种产品并向客户提供其技术与维修服务,在公司无规定的情况下,一般无区域限制
3 区域总代理可自行发展及管理下级代理商,但需经公司授权,范围依区域市场特征、渠道能力而不同
2 代理商加盟条件 4
1 代理商的基本条件 加入公司产品代理商必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系独立的法人实体,且在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经营范围”中包括“销售精细化工产品或者精细化工产品服务”(或同含义)内容
(2)有固定的营业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