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保健门诊规范建设 视觉识别系统指导手册 苏州市卫生局 前 言 儿童保健工作是卫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公共卫生范畴
为规范儿童保健服务,明确服务标准,统一整体形象,提高儿童健康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国儿童保健规范》和《苏州市儿童保健工作规范》,遵循品牌化管理的原则特制定苏州市儿童保健门诊规范化建设指导手册
指导手册包括执行文本和视觉识别(VI)系统两部分,是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开展儿童保健服务和建设儿童保健门诊的基本要求,适用于所有开展儿童保健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
本指导手册对儿童保健门诊进行了规范管理,明确标准,确立了儿童保健门诊的个性化和整体化
各医疗保健机构按照手册进行建设和服务,必将会提高儿童保健的服务水平,塑造良好的社会形象
目录 A 部分执行文本 总则 组织管理 建设原则 执行方法 服务要求 星级儿童保健门诊验收标准 B 部分VIS 视觉识别系统 标志的标准样稿 儿童保健门诊装修标准 儿童保健门诊家具标准 A 部分 执行文本 总 则 儿童保健门诊建设指导手册是苏州市医疗保健机构儿童保健门诊品牌化建设的标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国儿童保健规范》和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品牌化管理的原则制定本手册,供苏州市医疗保健机构按照儿童保健门诊规范要求进行改建、扩建、新建时使用,以确保医疗保健机构儿童保健门诊具有统一的视觉识别系统和行为识别系统,体现苏州市医疗保健机构儿童保健门诊特征
组 织 管 理 1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医疗保健机构儿童保健门诊规范的建设、推广、申报机构的资质认证、校验和督导
各级妇幼保健机构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负责对儿童保健规范门诊的建设提供技术支持、培训、交流和管理指导
医疗保健机构申报,经妇幼保健机构预评估后,根据本指导手册要求进行建设和人员培训,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