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员育人导师制” 导师职责 (1)每周与学生谈话 4人次以上,每学期至少对所有学生单独谈话 2次以上,全面了解学生的思想、心理、生活和学习状况,针对不同情况关心指导学生。 (2)关注学生的学习状况,及时发现问题并帮助学生调整学习状态,因人而异地帮助学生制定学习计划。每次大型考试后,召开师生交流会,总结前段学习情况,找出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3)关注学生的思想状况和日常行为表现并及时进行指导帮助,及时记录学生的违纪行为和良好表现,采取适当措施给与批评教育和表扬鼓励。经常与班主任、其他科任教师沟通,全面了解学生在各方面的表现,帮助学生解决生活与学习方面的困难。 (4)定期通过家长会、家访、电话、书信、面谈等形式与学生家长及时交流,反馈学生在学校的表现,了解学生的家庭状况及在家的表现,帮助学生解决困难,解惑答疑。每月至少家访2人次,每学期至少对 5名学生进行家访。 (5)及时将与学生谈话,与家长、班主任、科任教师交流情况做好记录,将日常工作记录到《导师工作手册》。 (6)与学生的谈话要热情主动,端正态度作风,为人师表,尽职尽责。对于特殊情况要多加关注,对于严重问题要与其他老师商讨解决。 (7)创新工作方式方法,鼓励导师每学期适时组织所有受导学生集体活动,增强师生交流。 导师考核与评价 1、学校全员教育导师制工作小组制定《导师考核评价细则》,全员育人导师制级部导师组根据该考核办法每学期对每位导师进行考核评价,满分 100分,具体考核办法如下: (1)学生成绩进步情况(50分) 将导师所负责的所有学生看做一个小的集体,按照班级量化考核的方式进行对导师组内学生成绩进行评比,级部导师按照得分排序,最高分 50分,最低分 20分,其他教师按比例折算。 (2)导师工作常规(30分) 工作小组分别与期中、期末两次组织评委对《导师工作手册》、《学生成长档案》、家访记录等材料进行检查评分,根据评定细则进行打分,级部教师按照得分进行排序,最高分 30分,最低分 10分,其他教师按比例折算,学期评价以两次成绩平均分为准。 (3)学生及家长的反馈评价(20分) 每学期组织两次学生及家长问卷调查,按照评价得分进行排序,最高分 20分,最低分 10分,其他教师按比例折算。 2、学校每学期开展一次优秀导师评选活动。依据考核评价成绩评选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分别按 3、2、1、0分记录德育考核分。学校颁发荣誉证书,并记入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