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创综合三甲需医院解决科室设置、人员设备问题 一、科室设置 08 年江西省三级综合医院设置标准 根据三级综合医院科室设置标准,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我院需增设如下科室: 临床一级科室:儿科、 眼科、 耳鼻喉科、 口腔科、 中医(中西科)科、 皮肤科、 康复科(建议与骨科同一病区)、开设心理卫生门诊。 以上科室必须要有同时开设住院部及门诊工作,有单独的护理单元,科室有 2 0 张以上床位,建议可以 2 个科室设同一楼层,科室要有相应的人员梯队及设备设施,开展相应的技术水平。 需医院解决以上 7 个一级科室及心理卫生门诊设置问题。 管理职能 设办公室、人事、医务、科教、护理、门诊、财务、总务、设备、预防保健、院感、信息技术、质控、保卫等基本职能管理部门; 全部有为是,缺1 个为否; 一级科室 设急诊科、ICU、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中医(中西医)科、皮肤科、精神卫生科(或心理卫生门诊)、麻醉科、康复科、感染性疾病科、疼痛科等一级科室; 全部达到为是,缺少1个为否; 二级分科 内科设包括心血管、呼吸、消化、血液 、肾内、神经 内科在 内的 8 个二级分科(另 设2个二级分科由 医院自 选 ),外科设包括普 外科、心胸 外科、神经 外科、骨科、泌 尿 外科在 内的 7 个二级分科(另 设2 个二级分科由医院自 选 ),,妇产科应设妇科、产科;儿科应设2 个以上二级分科;每 个二级分科有20 张以上床位; 全部达到为是,缺少1个为否; . . 三级综合医院眼科 一、科室和床位 ( 一 ) 科 室 : 至 少 设 有 独 立 的 眼 科 病 房 、 眼 科 专 科 门诊 和 专 科 手 术 室 ( 可 与 非 感 染 性 手 术 科 室 共 用 ) 、 独 立 的验 光 室 、 眼 科 检 查 室 、 换 药 室 及 治 疗 室 。 ( 二 ) 床 位 : 眼 科 床 位 至 少 20 张 。 二、人员 ( 一 )至 少 有 8 名 医 师 ,其 中 至 少 3 名 具 有 眼 科 专 业副 高 以 上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任 职 资 格 。 ( 二 ) 每 增 加 10 张 床 位 , 至 少 增 加 5 名 医 师 , 其 中至 少 增 加 1 名 具 有 眼 科 专 业 副 高 级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任 职 资格 。 ( 三 )科 室 主 任 应 当 具 备 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