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生态城市建设生态功能小区( 530120001) 范围:本岛中北部面积:99km 2 主导功能:城市商贸生活生态环境辅助功能:城市交通干线视阈景观、旅游生态环境;工业及污染物消纳生态环境 有步骤、有计划地建设生态城市和高新技术产业生态园区,加强城市中心服务功能的建设。加强 PM10 和汽车尾气污染治理和监控;通过土地置换等途径为加强中心区的功能建设提供空间,提高本区的城市用地效率,严格执行城市用地的审批制度;加大绿色通道建设力度,保证道路绿化覆盖指标,对城市快速通道、高速路、铁路、河岸等应确保两侧绿地每边不低于 20—80m ,形成绿色走廊,对城市的高压走廊实施绿化,设隔离带绿色走廊。严格控制建筑密度,特别是高层建筑的密度。保护区内山体,禁止开山采石;提高绿地率,近期不低于 30%,远期大于 35%;中期退化土地治理率达90%以上,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 100%,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 70%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大于 11m 2;本区为畜禽禁养区。 尽快完成市政污水管网的铺设、污水处理厂的改扩建和垃圾处理站的建设;继续做好湖边水库和员当湖的综合整治工作;环岛绿化环、钟宅水库及其风景林地、湖边水库及其水源保护绿地、虎仔山风景林地、员当湖滨绿地及仙岳山、狐尾山公园绿地的保护和建设;员当湖、会展中心风景区的建设以及马峰山、马厝、赤坡山、龙山停采石场的生态修复;残丘坡地的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员当湖海堤、前埔会展中心海堤、钟宅湾海堤的维护;钟宅湾、会展中心、员当湖围垦地的洪涝潮灾的防御。 鼓浪屿—万石山风景旅游生态功能小区( 530120002) 范围:本岛南部,包括鼓浪屿面积:35.6 km 2 主导功能:风景旅游生态环境辅助功能:水土保持、水源涵养 把该区作为重要生态功能区和生态良好区加以保护和建设,在充分保护和发展现有资源环境的基础上发展旅游经济。完善市政污水处理设施,不得在本区内新建、扩建有大气污染物排放的项目,现有大气污染源要从风景区迁出;保护区内山体,禁止开山采石;禁止畜禽养殖。在建设开发过程中,以自然生态保护为基础,把蓝色的海和绿色的山渗透到城市之中,保证其绿地率不低于 55%;鼓浪屿绿地率达 60%以上。 做好鼓浪屿、万石岩国家风景名胜及环岛路、会展中心风景游览区的生态建设规划;做好停采石场大厝山采石场的生态恢复及水土流失敏感区的水土流失防治工作;沙波尾海堤的维护;按《厦门市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