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混凝土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商品混凝土的采购、验收、使用、核算等工作,保证工程实体质量,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项目部的外购商品混凝土管理,地方政府及建设单位对商品混凝土有规定的,项目部应当遵照执行
第二章 职责 第三条 项目外购商品混凝土归口物资部门负责管理,技术、试验、计财、施工现场负责人按职责规定分工负责
第四条 项目物资部门负责商品混凝土的招标采购、合同、计划申请及通知、混凝土过磅验收、票据的收集整理、统计核算、办理结算、现场混凝土管理检查等工作,及时发现解决问题,并进行整改
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对商品混凝土进行经济分析
负责与混凝土供应商的沟通工作
第五条 项目技术部门负责提供应分部分项工程的混凝土设计需用量及质量技术标准,现场技术人员负责模板加固尺寸及开挖尺寸控制,参与商品混凝土经济分析
第六条 试验部门负责商品混凝土配合比的审核报 批 ,根 据实际情 况 向 物资部门提供混凝土比重 ,负责现场混凝土的质量控制
负责对商品混凝土的原 材 料 质量进行抽 检,负责商品混凝土的质量技术资料 的整理归档 ,参与商品混凝土经济分析
第七 条 计财部门负责商品混凝土的结算审核及货 款 支 付 工作,向 物资部门提供商品混凝土单价 分析资料 ,参与商品混凝土经济分 析
第八条 施工现场负责人负责混凝土的现场管理,对相关的部门的工作进行检查,对现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负责管辖工点的混凝土的质量、经济控制,及时处理现场突发事件,防止损失扩大
第三章 供应商管理 第九条 项目物资部门应在开工前对混凝土供应商进行调查,重点是对营业执照、生产资质、生产能力、设备情况、信誉、运距、财务状况等方面进行调查
第十条 对建设单位没有明确指定供应商的,项目部应在市场调查的基础上,通过招标采购方式确定商品混凝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