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2008前言根据建设部建标[2002]84号文的要求,规范编制组在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并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对《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2进行了修订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并结合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所涉及的主要技术内容和特点,修订后的本规范在技术内容上做了相应的调整
取消了室外架空线路、电力设备防雷和声、像节目制作三章,增加了安全技术防范、综合布线、电磁兼容、电子信息设备机房和住宅(小区)电气设计五章,对其他各章所涉及的主要技术内容也进行了补充、完善和必要的修改
本规范由建设部建筑设计标准技术归口单位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归口管理,授权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解释
本规范主编单位: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光荣街65号,邮政编码:110003)本规范参编单位: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上海现代设计集团天津市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中南建筑设计研究院哈尔滨工业大学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施耐德电气(中国)投资有限公司ABB(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广东伟雄集团浙江湖州久立耐火电缆有限公司本规范主要起草人:主编:王金元副主编:洪元颐、温伯银编委:王可崇、王东林、尹秀伟、孙兰、成彦、刘迪先、李雪佩、李炳华李朝栋、汪猛、杨德才、陈汉民、陈建飚、陈众励、施沪生、张文才张汉武、胡又新、赵义堂、徐钟芳、郭晓岩、熊江、潘砚海、瞿二澜1总则1
1为在民用建筑电气设计中更好地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维护管理方便,并注意整体美观,制订本规范
2本规范适用于城镇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单体及群体民用建筑的电气设计,不适用于人防工程的电气设计
3民用建筑电气设计采用的技术标准和装备水平,应与工程的性质、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