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普查摸底工作方案根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方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公安部关于在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前进行户口整顿工作意见的通知》、公安部治安局《关于印发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户口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摸底工作细则》、《北京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户口整顿和摸底工作方案》精神,结合县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户口整顿和摸底工作目的户口整顿和摸底工作是人口普查的重要环节,是保证人口普查数据质量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其主要目的是摸清各类人口普查对象底数,纠正户口登记项目差错,着力解决户口登记中存在的问题,为普查登记和落实实有人口管理提供基础信息。二、户口整顿和摸底工作任务(一)核准户籍人口底数和户口登记项目。重点核准户籍人口户数、人数以及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籍贯、户主关系等主要户口登记项目。(二)根据本普查小区建筑物情况和居住人口、户口情况编制《户主姓名底册》。(三)重点摸清以下六种人情况1. 具有本市户籍人员生育的小孩未落常住户口情况,包括收养、抱养小孩未落户口情况;2. 手持各类证件未落户口人口的情况,主要包括持迁移证、准迁证、复员转业证、刑满释放证、护照等应落未落户口人员情况;3. 应销未销户口人员情况,主要包括参军、出国(境)定居或加入外国籍、死亡等应销未销户口情况;4. 人户分离人员情况,包括有人无户和有户无人情况;5. 户籍地在外省市的在京居住人员(暂住人口)情况;6. 常住在京的外籍、港澳台及无国籍人员情况。(四)摸清户口登记中重登重统、漏登漏统情况。(五)摸清因道路改扩建、危旧房改造等整片拆迁地区形成的废弃地址数及空挂户口的户数、人数情况。(六)对没有门牌号的村、街巷、住宅、楼房及时设置门楼牌号。(七)对工作中发现的出生、死亡、迁入、迁出、人户分离等未办理相关登记手续的,要依据有关规定督促其及时办理登记和注销等手续;对发现的重登重统、漏登漏统和户口登记项目差错,要及时予以更正;对未登记暂住户口的,要督促其依法办理暂住登记,符合办理暂住证条件的,到居住地派出所申领暂住证。(八)维护各类人口数据库。公安派出所对新发现的人户分离人员、暂住人员、境外人员、出生未落及死亡未销户口人员,要逐一录入相应人口信息数据库,并根据变化情况补充、修改、完善相应人口信息。三、户口整顿和摸底工作标准时间户口整顿和摸底工作标准时间为 20X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