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违反校规校纪惩戒制度 一、总 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严明学校纪律,确保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提高学校德育管理水平,培养学生自理、自育、自律能力,坚持正面教育,促进学生自觉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特此制定北岩中学校风校纪管理条例。 第二条 学生违纪行为是指违反学校纪律和制度,妨害学校管理秩序,损害公物,违反社会公德等方面。 第三条 学校对违纪学生坚持以规范有序、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惩前毖后、教育为主、治病救人的原则。 第四条 违纪学生的处分应记入学生档案,若违纪学生悔改彻底,表现好,在档案中予以注销。 二、处分的种类和实施 第五条 学生违犯校纪,视情节轻重,给予下列处分,并将处分结果进行公告或通报,通知家长。处分共分为通报批评、警告、记过、留校察 看 、劝 退 五级 ,并在班 级 量 化 积 分中扣 分。留校察 看 以一年为限 。劝 退 以劝 其 回 家进行再 教育为主。 第六 条 学校行政 处分所 得 的财 物和违禁 品 ,依 照 规定退 回 原主或者 没 收 。 第 七 条 违 反 校 纪 的 学 生 , 学 校 有 权 责 令 其 限 期 改 正 , 学 生 违 反校 纪 造 成 的 财 物 损 失 或 人 身 伤 害 , 由 违 纪 者 的 监 护 人 按 实 际 造 成 损 失和 伤 害 程 度 , 负 责 赔 偿 损 失 或 医 疗 费 用 。 第 八 条 学 生 个 人 有 两 种 以 上 违 纪 行 为 的 , 分 别 裁 决 , 合 并 执 行 ,并 且 在 不 同 时 间 有 两 次 以 上 ( 含 两 次 ) 处 分 的 晋 升 为 上 一 级 处 分 , 直至 劝 退 。 二 人 以 上 共 同 违 纪 的 , 根 据 情 节 轻 重 , 分 别 处 分 。 第 九 条 违 反 校 纪 有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者 , 可 以 从 轻 处 分 或 者 免 予 处分 : 1.能 主 动 承 认 错 误 , 如 实 交 代 错 误 事 实 , 检 查 认 识 深 刻 , 有 悔 改表 现 者 ; 2.确 系 受 他 人 胁 迫 或 诱 骗, 并 能 主 动 揭发、认 错 态度 好者 ; 第 十条 违 反 校 纪 有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者 , 可 以 从 重 处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