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评审员培训讲义 (第三分) 《安全标志现场评审规范》条文释义 安标国家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 (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办公室) 二0—0年十一月 《安全标志现场评审规范(2010版)》共13章(要素)30项103条,其中第1章3项4条,第2章2项8条,第3章3项10条,第4章3项9条,第5章2项13条,第6章4项14条,第7章3项17条,第8章1项1条,第9章1项4条,第10章3项9条第11章2项3条,第12章2项8条,第13章1项3条
第1章 机构 本章共3项4条,均为否决项,即其中任何一项不符合要求,则现场评审结论为不合格
1 注册资金 本项考核内容:法从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的注册资金应符合要求
从以下2个方面考核: ① 生产单位是法人的,其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应符合产品评审准则中规定的要求; ② 生产单位是非法人的,其营业执照注册资金应符合产品评审准则中规定的要求营业执照上无注册资金的,其上级单位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应符合产品评审准则中规定的要求
对于私营法人执照无注册资金的,生产单位需出具有法律效率的验资证明
评审方法: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的注册资金不符合要求的,不合格
2 生产合法性 本项有2条考核内容: (1)营业执照应在有效期内; 本条从以下2个方面考核: ① 生产单位名称与执照名称应一致; ②执照中经营期限应在有效期内
(2)所生产产品应在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
考核内容:申办安全标志的产品,应在经营范围内(另有规定的除外)
评审方法:营业执照的名称、经营期限存在上述问题的,评审产品不在其经营范围 内(另有规定的除外)的,小合格
3 生产场所 考核内容:应具备产品生产所需要的固定场所,有生产场所的合法证明文件
本条有3个方面内容: ① 具备申办产品的生产场所(包括原材料、半成品、成品仓库,生产车间,总装车间、产品检验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