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稳涉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总体目标:通过开展涉稳涉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进一步查清不稳定苗头隐患,全面落实化解整治责任措施,使当前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隐患问题基本得到化解,努力实现维护群众权益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双重效果,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和全旗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一)进一步健全涉稳隐患排查数据库,做到对不稳定苗头隐患、问题诉求和重点人员“三清”。(二)进一步完善重大涉稳隐患问题工作台账,做到化解稳控责任、化解整治方案和办结时限“三有”。(三)进一步推进“无群体性事件旗区”创建活动,实现 90%村居、80%苏木乡镇达到“无群体性事件”创建标准。(四)进一步严格稳控各类重点群体和重点人员,实现不发生重大政治事件、非法聚集事件和暴力恐怖事件;不发生大规模进京、赴区上访事件;不发生造成全国影响的重大刑事治安案件、各类安全事故和极端行为事件的“三不发生”。二、工作任务主要任务:全面排查掌握涉及国家安全和影响全旗社会稳定的苗头隐患,突出化解重点问题、稳控重点群体、监管重点人员,最大限度地消除社会矛盾纠纷和安全隐患问题。(一)影响国家安全和政治稳定的问题。全面排查境内外敌对势力、“三股势力”和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活动情况。重点掌握敌对势力、民族分裂势力策划组织非法聚集和民族分裂活动的图谋。严密防范、严厉打击其危害国家安全及政治稳定的各种渗透破坏和违法犯罪活动。及时发现、坚决制止敌对势力打着“维权”旗号插手利用人民内部矛盾制造事端。稳妥处理敏感案(事)件,打好政治仗、法律仗、舆论仗。(二)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隐患。全面排查因人民内部矛盾纠纷引发的影响社会稳定的苗头隐患,认真分析研判土地草牧场征用、矿产资源开发、生态环境保护、移民搬迁安置、民间融资借贷、城镇拆迁改造、农民工工资等重点领域和复转军人、出租车司机、企业转制人员、被辞退民办教师、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以及群体性事件(苗头)挑头人等重点人员,可能发生的问题及对社会稳定的影响。集中开展“清积案、化新访、控非访”专项活动,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矛盾纠纷隐患,实现重点信访积案化解率达到 90%;涉法涉诉非正常上访事项的息诉罢访率达到 100%。(三)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案件和事故。全面排查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和极端行为事件的重大刑事治安案件、各类安全事故和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在依法处理的同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逐一落实对相关重点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