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水环境功能区划 - -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节 目的和意义 水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不 同 于 水 资 源 保 护 规 划 , 也 不 同 于 国 土 整 治 中的 水 域 功 能 划 分 , 而 是 根 据 水 域 环 境 污 染 状 况 、水 环 境 承受能 力(环境 容量)、环 境 保 护 目标而 确定重点保 护 区 域 , 通过对实现各种环 境目标的 排污 削减量的 优化分 配, 实施水 污 染 物排放总量控制, 执行排污 许可证制度, 其目的 在于 有效控制污 染 源 排放, 落实水 环 境 保护 政策, 为实现水 环 境 保 护 目标提供科学依据 。 我省进行水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意义十分 重大,水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分 在水上, 落实在陆上, 将环 境 管理目标落实到具体水 域 和污 染 源 , 为陆上的 污 染 源 管理、产业布局的 优化提供了决策基础。它是 水 环 境 分级管理工作和环 境 管理目标责任制的 基石, 是 科学确定和实施水 污染 物排放总量控制的 基本单元。 第二节 水环境功能区划的原则 一 、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水 环 境 功 能 区 的 划 分 应与社会经济发展规 划 相结合, 合理地开发利用水 资 源 , 保 护 当代和后代人赖以生存的 水 环 境 , 保 障人体健安徽省水环境功能区划 - - 2 康 及 动 植 物 正 常 生 存 , 实 现 可 持 续 发 展 。 二 、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优先保护的原则 应 以 集 中 式 生 活 饮 用 水 源 地 为 优 先 保 护 对 象 。 禁 止 向 生 活 饮 用水 源 地 一 级 保 护 区 排 放 污 水 , 禁 止 新 建 扩 建 与 供 水 设 施 和 保 护 水 源无 关 的 建 设 项 目 , 禁 止 从 事 旅 游 、游 泳和 其它可 能污 染生 活 饮 用 水水 体的 活 动 ;禁 止 在生 活 饮 用 水 源 二级 保 护 区 内新 建 、扩 建 向 水 体排 放 污 染物 的 建 设 项 目 , 改建 项 目 必须削减污 染排 放 量, 禁 止 设 立装卸垃圾、油类及 其它有毒有害物 品的 码头。 三、地下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预防为主的原则 当地 表水 作为 地 下饮 用 水 源 地 的 补给水 , 或地 质结构造成明显渗漏时, 应 考虑对 ...